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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17年8月11日(农历1917年6月24日),唐继尧通电护法。
唐继尧
1917年8月11日,唐继尧连发两电,正式宣布“护法”。
他宣称护法的四点纲领:
(1)总统因故不能执行职务,当然由副总统代行职权。惟故障既去,总统仍应复职,否则应向国会辞职。 (2)国会非法解散,不能认为有效,应即召集开会。 (3)国务员非经提交国会同意,由总统正式任命,不能认为适法。 (4)称兵抗命之祸首,应照内乱罪查办,以彰国纪。
(1)总统因故不能执行职务,当然由副总统代行职权。惟故障既去,总统仍应复职,否则应向国会辞职。
(2)国会非法解散,不能认为有效,应即召集开会。
(3)国务员非经提交国会同意,由总统正式任命,不能认为适法。
(4)称兵抗命之祸首,应照内乱罪查办,以彰国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