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01年7月24日,清廷明令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,班列六部之前。任庆亲王奕总理外务部事务,体仁阁大学士王文韶为会办外务部大臣,工部尚书瞿鸿机调补外务部尚书,授为会办大臣。
27日,中国议和全权大臣奕、李鸿章照会外交团领衔公使,外国公使对此感到非常满意。外务部管辖的范围极广,负责一切对外交涉的事务,除签订条约、划定疆界、派遣使节外,更多的是有关通商、海防、路矿、关税、邮电、华工、传教、游历等事务。
早在1860年代之前,清朝政府还没有正式的外交结构,处理外交事宜都是由下面的各个机构来完成。如礼部(处理朝贡事务)、理藩院(处理外藩蒙古、回部及诸番部、以及俄罗斯事务)、两广总督(处理广州贸易事务)及在华传教士(处理对洋人的翻译,以及作为中国对来华使团的沟通代表)。
之后,迫于与外国人打交道的需要,1861年3月11日,总理衙门正式成立,地址在今天的北京东堂子胡同。
总理衙门成员合影
这时的总理衙门仅仅是一个临时性的机构,其内并无正式的官品与编制。具体分为英国股、(1863年设立,负责英国、奥匈帝国、各国商务、各关税务)、法国股(1863年设立,负责法国、荷兰、西班牙、巴西、耶教传教事务、中越关系)、俄国股(1863年设立,负责俄罗斯、日本及陆路商务)、美国股(1864年设立,负责美国、南美各国及华工事务)和海防股(1883年设立,负责舰队建置),并设有海关总税务司署(1861年设立,负责全国各海关税收)、同文馆(1862年设立,负责翻译)、清档房(1864年设立,负责档案抄录及保管)、司务厅(1864年设立)、电报处(1884年设立)及银库(1884年设立)等各个附属机构。
清末的1901年7月25日,晚清政府实行清末新政,于当年7月24日正式将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