纽伦堡国际法庭对纳粹战犯宣判
1946年9月30日纽伦堡国际法庭宣判对德国法西斯头目的惩处。
德、意、日法西斯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,给全世界人民带来深重灾难。根据1945年8月8日苏、美、英、法4国在伦敦签订的《关于控诉和惩处欧洲轴心国主要战犯》的协定和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,由4国指派法官组成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对德国战犯进行审讯,纽伦堡法庭从1945年11月到1946年9月对22名纳粹首要战犯进行公审。
1946年9月30宣判纳粹空军元帅戈林、外交部长里宾特洛甫、凯特尔元帅、党卫队保安处长卡尔腾布龙纳、内政部长弗立克、驻波兰的纳粹刽子手弗朗克、虐杀犹大人的施特赖歇尔、纳粹“哲学家”罗森贝格,奥地利卖国贼赛斯-英夸特、约德尔元帅、第三帝国负责奴隶劳动的头子绍克尔以及希特勒私人秘书鲍曼共12名战犯绞刑,还有3名被判无期徒刑,4名有期徒刑,3名无罪开释。并宣布纳粹党的领导机构、秘密警察、党卫军等为犯罪组织。
由于美国的庇护,法庭宣布不认为冲锋队、德国内阁、德国总参谋部和武装部队最高统帅部是犯罪组织。该行为遭到苏方法官的反对和世界舆论的谴责。
纳粹战犯戈林在受审
客观来说,战争中的军人负责打胜仗,而决定要不要打仗则是由国家的决策层来决定,对于法西斯专制独裁政权来说,需要对独裁者进行审判,而其附属机构很多则是被迫裹挟的,战争罪责的大小是要看其具体表现的!正如柏林墙倒塌时,法官对一个开枪士兵的审判评价那样“负责持枪与开枪是你的职责,但是你的良心允许你把准星抬高一厘米!”。
著名影片《辛德勒的名单》中,辛德勒虽身为纳粹党徒,但是他的良心却帮助他在那个黑暗的年代救下了上千的生命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