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14年7月3日,英国代表麦克马洪同西藏地方政府代表伦兴夏托拉擅自签订《西姆拉条约》。北京政府代表陈贻范拒绝签字,并正式声明:凡英国和西藏地方政府签订的条约,中国政府一概不予承认。西姆拉会议从1913年10月召开,至此宣告结束。
清朝末年,英国加强侵略西藏。辛亥革命爆发后,英国策动西藏部分反动分子叛乱,企图搞所谓西藏“独立”。
在英国要挟下,1913年10月,袁世凯政府派代表到印度西姆拉参加“中英藏会议”。英国代表麦克马洪提出一个所谓解决方案,规定中国不得驻兵西藏,“西藏内政暂由印度政府监督”。对此,袁世凯政府拒绝接受。
后来,英国和西藏地方代表私自签订《西姆拉条约》。中国政府代表陈贻范拒绝签字,会议至此宣告破裂。以后的中国历届政府,也从未承认过这个条约。因此,这个所谓《西姆拉条约》,是完全非法的。至于在会议期间,英国和西藏地方代表,背着中国中央政府,在秘密换文中,擅自划定所谓“麦克马洪线”,即中印东段边界,更是悍然违背国际法基本准则,毫无法律效力。
中国政府代表在7月3日即已声明,断然否认所谓“麦克马洪线”。实际上,在西姆拉会议上,从未正式讨论过中印边界问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