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35年11月13日下午3时,蛰居天津的军阀孙传芳在南马路清修院“诵经”时,突被狙击。
刺客施剑翘是原山东军务帮办施从滨之女。1925年,孙传芳为扩大势力范围领兵北犯,施从滨奉山东督办张宗昌之命迎头截击。施从滨因孤军深入,在皖北固镇兵败被俘,孙传芳将施从滨枭首于蚌埠车站。施剑翘时年20岁,立志为父报仇。
行刺前,她准备了告国人书,写好几封遗嘱,印了60多张卡片,一面印的是两首诗:
其一:父仇未敢片时忘,更痛萱堂两鬓霜;纵怕重伤慈母意,时机不许再延长。
其二:不堪回首十年前,物自依然景自迁;常到林中非拜佛,剑翘求死不求仙。
卡片的另一面印了四条:
(一)今天施剑翘打死孙传芳是为先父施从滨报仇。
(二)详细情形请看我的告国人书。
(三)大仇已报,我即向法院自目。
(四)血溅佛堂,惊骇各位,谨以至诚向居上林及各位先生表示歉意。
下面署名『报仇女施剑翘』。每一张名字下面都盖有施剑翘的大拇指印。
是日,施剑翘事先打听到孙到清修院“诵经”,于是跟随而进。先是坐在后排,后借故到了坐在前一排的孙传芳的右后方,当即照准孙的背后,开了一枪,孙立即倒在椅子的扶手上。施剑翘复向孙的后脑和背后开了两枪,孙当场毙命。
事后,施剑翘自己打电话给警察局自首。被判有期徒刑七年。后经冯玉祥、李烈钧等人活动,国民政府将施特赦释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