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38年1月24日,日本人侵入山东后,国民革命军第3集团军总司令兼山东省主席韩复榘因不战而逃而被正法。这是抗战期间中国因作战失败处罚的最高官员。
韩复榘(1891年1月25日-1938年1月24日),字向方,河北霸县人。
行伍出身,原系冯玉祥部队里的一员将领,曾担任河南省政府主席。于1929年投靠蒋介石,1930年担任山东省政府主席。
抗战后,担任国民党第五战区副司令长官兼第三集团军总司令。
1937年12月19日夜,日军从黄河北岸的门台子渡口偷渡,被韩复榘统领的二十二师发现,发生激战。韩复榘得知后,立即下令撤退,使日军顺利渡过黄河。由于韩夏菜的不战而退守山东西南,使津浦路正面空虚,日军迅速进入山东南部。
这时,日军采用南北对进,合击徐州,打通津浦路,然后沿陇海路西进,切断平汉路,占领武汉,迫南京国民政府投降之战略。韩复榘的逃跑行为,引起了全国人民的愤慨,蒋介石愤怒之下,与戴笠商量,经过精心策划,决定在开封捉拿韩复榘,解送“军法执行总监部”,并以“违抗命令,擅自撤退”的罪名于1938年1月24日将韩处决。